先从背景说起,我是留学过来了,打工时候认识的老公,我老公日本人,婆婆公公也是日本人结婚生孩子以来,一直因为家务吵架,并且我老公是那种没有办法控制自己情绪的人,有家暴行为,最严重的一次拿木头的小椅子砸我,救护车都来了
这里肯定有人说我自作自受,第一次家暴就应该离婚,其实我光请律师家庭裁判所递交手续都递交了两次,但是我老公每次吵架家暴之后都跪那求我为了孩子,他一定改,肯定没有下次了,我婆婆都过来道歉了好几次,过后的确表现好一段时间,然后我就原谅他,想大家都努力一下,其实我脾气也不好,吵架的时候说话也比较狠
我老公工作起床很早,好几年了,因为压力大,最近睡不着觉,去了精神科,还是入睡困难,就决定要辞职,这个我没有意见,之前说过,他做家务我工作也行
但是他在家也不怎么做家务,基本上带孩子什么的还是我做,上周吵架,又自己一个人什么都不说夜不归宿回他妈那了,因为不是头一次了,我就特别生气,我就想把孩子给他带一周看看我平时的辛苦,结果他带了两天后,给我天天发短信儿子在这边吃不好睡不好的,我就没搭理他,结果今天我就想过来看看孩子
去他妈家之前我打了电话,我老公给我开的门,我进去之后我婆婆就啰嗦一直说我,不好好看孩子,进她家门没说ただいま之类的,8点多我去的时候孩子已经睡了一个小时了,这种情况只能说明白天没睡觉,晚饭没吃,回来就直接睡了,然后我就想给孩子喂点水,然后吃点饭晚上再睡、不然晚上肯定两三点起床睡不着
然后我婆婆过来就骂我,要抢水杯,我不给,因为我一只手抱着孩子,她就直接抢过去把水倒我头上,我肯定骂她了,我老公过来就给了我两耳光
然后我婆婆就跟疯了似的挠我,她老公过来帮忙抓着我手腕
然后警察过来,她们撒谎,这都没所谓,最主要的是,和上次家暴一样,警察一直疲劳轰炸给我讲,让我签,不递交受害届的说明,说只是夫妇吵架
因为之前家暴的时候我就找律师去家庭裁判所离婚,我老公哭着求我为了孩子不离婚,律师告诉我,如果我递交受害届,就变成事件了
那样就是刑事科的事情了,现在只是生活科的事情,如果不递交对我离婚时候不利
然后这次我知道之后就是不签署,我要递交受害届,结果警察就换了好多人来给我讲,最后硬把笔塞给我要我签署那个说明
威胁我说,如果不签署孩子抚养权肯定不能给我之类的
不然我走,在警察署呆了好几个小时,最后没办法我只能签了
我问警察是不是在日本所以你们肯定能偏向日本人就肯定偏向日本人,因为我在警察署吼他们了,还有一个警察做拔枪的动作
因为家暴的事情我已经进警察署好几次了,但是他们最后都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我写不递交受害届的说明
现在老公不让我见孩子,裁判时间非常长,家暴警察也不保护,并且还逼着我写不递交受害届的说明,我已经在神奈川区,绿区,旭区的警察署被同样对待
我该怎么办,只能在这里求问大家了
想骂我的活该的人,没关系
说什么的我都接受
谁能给我点有用的建议,只能这样被他们欺负吗?!
怎么做比较好
今天我在旭区的警察署,真的特别孤单,周围全是日本人的时候,真的是他们想怎么欺负你都行
并且警察署很多地方是没有摄像头的,吼你,威胁你,什么证据都没有
大家有什么问题的,质疑的话,我都可以回答
但是希望谁能给我真的有用的意见
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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