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广大有车族,出车祸了怎么办。 哎,前几天,就在前几天,我出车祸了。而且出事之后第二天,直接回国出差,所以我也没人商量。现在事情都办好了,给大家说说当时的过程和大家要注意的地方。 我是在三岔口左拐,然后倒车结果碰倒了后面的摩托车。 当时第一件事就是要确认对方伤势如何,然后将车停到路边。因为我在的地方车流量比较大,所以如果将车放在那,肯定会影响交通。事后证明,这是犯罪现场,所以最好是不要动,等警察来。然后打电话,首先是要打警察,然后如果有需要还要给救护车打电话。 警察的话,一开始应该是普通警察来确认现场,如果需要才要叫交通警察。警察会要双方的驾驶证,保险证,还有车检证,所以这些一定要随身携带。有摩托车的朋友注意,一定要加自賠責保险。因为自赔保险本身就可以报100万以下的,所以到时候真的是很有用。另外外国人的话还有可能被看登陆证或者登陆卡。 如果是来了交通警察就会要做现场勘测。这就是我刚说的现场不要破坏。因为到时候会问你当时的情况,当时的车的位置。所以如果能不移动车就尽量不移动。 最后就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这时候你就要给你的保险公司去电话。然后进行理赔。 这次我最主要要说的是 。交通事故分两种,分别是人身事故和物损事故。人身事故的定义是,当场或日后去医院,然后将诊断书交给了警察。物损事故是,只有车损坏,或者是人虽然有受伤,但是没有交诊断书。这里解决方式最快的就说物损事故,物损事故的话,如果不是很严重甚至都不需要叫交通警察来。我刚才说了,警察分两拨来,第一波就说普通的交番的警察,另一种就是交通警察。交通警察主要是负责现场勘测和事故处理。而且物损的话,对你的驾照没有任何记录。而且不会扣点,不会有不良记录,也不会罚款。但是这个也是分地方的,比如说大阪东京这样相对事故比较多的地方,警察天天忙这个肯定没有时间,所以不会给你任何记录。反而比如岛根县或者四国地区,说实话,警察没啥事儿可干,有个事故他们也可以干干活,所以这样的地方就会被扣分罚款。但是如果是人身事故那就比较麻烦了。人身事故也分很多种,这个要看对方受伤需要全治多久,一般是一星期以内,2星期以为,或者是几个月以内。然后根据对方的伤势来确定你的责任。人身事故的话,肯定是要被扣点的,然后还有相应的罚款,如果严重的还会被送到家庭裁判所,然后裁判所还有罚款。裁判所的罚款可能要过段时间才能下来。 现在开始我要说另外一个重点。就是对方受伤了,但是不是很严重。比如说轻微的压伤或者扭伤,这个时候怎么办。 我这次就是,对方是摩托车,所以就是车倒的时候,压倒自己的腿了,然后有些疼,当然也没出血没断的。如果这样被以人身事故来处理的话,我肯定要吃亏。所以我就跟他说私了,结果对方是个很胆小的人,怕自己有啥后遗症。大哥,就是肌肉疼,能有啥后遗症啊。当时我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让他从警察那拿回了诊断书。后来,我公司的人跟我说,可以先按照物损处理,如果有什么问题了再按照人身事故处理。 这个是最主要的。事后的经验告诉我,这个是很有必要的。 我一开始的认为是,在保险公司那,如果是物损事故就不会付对方的治疗费,只会对对方的车进行维修,而且保险费会涨的很多。 事实是,无论是物损还是人身,保险公司都会对对方的医疗费付款。而且保险费虽然会涨但是不会涨太多。当然,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我的就涨了2个档,一年涨了1万多。 警察那边,可以先按照物损处理,如果有问题了再按照人身处理。警察是可以说的,到时候只要双方同时去警察局,然后重新说一下当时的情况,好像写一些东西就可以了。也不是很麻烦,就是花点时间。关于责任。我一直认为,我是9 对方是1的责任,至少我不是10。因为他对我的车距太近,所以我一倒车就碰倒他了。关于责任,这个不是警察说的,这个是保险公司来断定的。而且对方是摩托车,而且受伤了,所以对我就是10.我觉得这个很不公平。当时还跟保险公司的好顿说,后来保险公司跟我说,你这个情况,谁对谁错都不重要了,不要再这上面花时间,而且对你的赔偿也没有。所以这个我当时是忽略不计了。 关于私了,这个千万不要私了。因为是交通事故,所以对方去医院的话,就不是30% 了,而是200% 要比正常的贵很多,而且一次通院至少要一万多。而且对方的车或者摩托的修理也是很贵的。我这次的对方的摩托修理竟然要20万。说实话,有20万就他那破车都能买一辆了,所以如果是私了,这些都要你自己掏钱。 事情昨天是终于都结束了。我的代价就是明年涨1万多的保险费,如果我没有选择保险公司赔偿,那我恐怕要花几十万了。 给大家的忠告就是,开车一定要小心,一定要时刻注意车后的情况,尤其是要看室内镜。有问题找警察,有问题找保险公司,不要自己扛着。 祝大家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