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iqiowen 于 2012-12-17 16:38 编辑 简单描述一下就是A,B,C 三个公司。A是日本供货商,B是在日本的贸易商,C是中国国内采购商C想要一种商品,B在日本国内找到A可以供货。B贸易商公司在日本刚刚成立,第一次交易,现3方基本上达成协议准备运作。现在问题是有以下几点:1.B作为贸易商,想从采购商C手里拿到钱以后直接付给A供货商, 船发出后用海运提单复印件从C采购商那里国际汇款过来后,A供货商和B贸易商在日本国内交易,B付给A供货商全部款。 这个方法可不可行?2.B贸易商和A供货商在日本国内交易要算消费税5%,但B贸易商给C采购商报价没有把消费税算上,因为货物价值在400万左右,算消费税的话肯定是不会采购的,而且貌似市场行情其他公司也没有把消费税报价上去,所以就想到B贸易商和A供货商交易,消费税也付给A供货商,之后B贸易商出口到中国C采购商的话, 年末是否日本政府会把那5%消费税给退回来呢?3.还有一个问题,B贸易商同时也从C采购商手里购买商品,进口到日本是付了5%的消费税,年末是不是这5%消费税也会返还给B公司呢?不知道这么描述能看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