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的投资签证,那个中介先是要了我31.5万日币,说是光申请会社的钱,后来又管我要了6万,其中1万是在他们那做了会社印章的钱,还有五万是预交的签证费,签证过了之后还要另外给他5万。现在因为我开的店签约书上有点问题,得把本店地址移到别的地方去,他们又管我要了8万,其中6万据说是交给法务局和税务局的。当初把店里签的契约书给他看的时候跟他确认了好几次,他都说签约书没问题,到了要递交材料的时候他们事务所的日本人,也就是他们所谓的“先生”找我谈话,说是我的签约书很奇怪,要我重新再弄一份,或者干脆开一家新的店。我擦!事情到现在过去3个月了,现在才跟我说,当初不是说了没有问题了么?听你说没有问题了我才签的约,才交的钱,现在跟我说呀重新再签一份,而且重新签约的话我要还交10万给保证人,这10万该不该我交啊?还有本店移动的8万也要我自己负责吗?难道他们就一点责任都没有么?是不是太不负责了啊。。。。而且光说什么一份价钱一份货,真是说得比唱的还好听!最头疼的是我都交那么多钱了,也不能中途不在他们那做了,但是继续给他们做的话不知道他们还会说我什么不行,还会要我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钱,我该怎么办啊~~签证迫在眉睫,求各位大神帮帮忙,给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