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yuzhimo 发表于 2011-3-25 23:01 口角之争,无所谓。谁先动手,就是谁的错。把医药费陪了,其他的就托,不管谁来了,就是没钱,看家里什么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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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说私了,意思就是不用负法律责任。所以你就不用理他,没什么事。他拿你也没办法。我也遇到过这事。
堂堂妈 发表于 2011-3-25 22:05 大家有认识律师的没啊?我朋友前段时间和个日本人发生冲突了,日本人先挑衅的,朋友打了他一拳,给他脸弄破 ...口角之争,无所谓。谁先动手,就是谁的错。把医药费陪了,其他的就托,不管谁来了,就是没钱,看家里什么东西好拿去。该干什么干什么。时间长了就不了了之了。警察没那个心官这个。打官司,托几年,10年,的。你看他有多少钱去找律师。前几天们秋叶原那个杀了7个人,重伤10个人的不才判刑吗。这都快3年了。证据那么足都要3年。其他的呢自己想。
恩恩,谢谢楼上的意见~我转达给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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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