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你二十岁就嫁给他了。你怎么爱上他的?我:我有很多痒痒肉,所以从小到大,除了妈妈,谁碰我我都会痒。可是那天,他抚过我背的时候我一点都没有痒。所以我想,就是他了。友:这么简单的标准?也许你那时精力不集中或他动作轻你才没有感到?我:是啊。我后来一次偶然发现,那天不觉得痒可能是因为我穿了调整型内衣,它裹住我的痒痒肉。友:(手轻轻从我背部划过)你今天也穿着调整型内衣?我:没有。友:但你没痒啊。难道爱情可以改变你的感官触觉?我:没有。但是爱情改变了我对痒的定义:蚊子叮了包或冻僵的手回暖时的感觉才是痒;而亲密的人间的偶尔肌肤碰触,有点麻酥,有点温暖,有点抓挠不定,但不至于一机灵的躲开,因为那是一种没有恶意或是无意的举动。友:你说的那有可能是一种性的冲动和快感,和爱情有关系么?我:我没那么多异性的经验,所以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友:所以有一天你发现自己对爱情的判断错了,你就应该怪你那件内衣,它干扰了你。我:可我为什么要穿上调整型内衣去见他?我并没有对自己的身材那么不满意。只是那天我觉得手足无措黔驴技穷。友:那说明你之前就已经爱上他了啊而不是什么痒痒肉的问题。我:但我不知道其他的答案。也许当你对一个人反复琢磨而不得其解时,多半是你爱上了他。友:那么,我可能爱上了你。我:如果婚姻只能有一个条件,那便是彼此相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