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早就等到急得不行,但好歹是有了不是……------------------------------------------------SFDA起草了《美容美发单位化妆品日常监督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其中,对于美容美发单位日常监督的检查重点内容包括:(一)相关资质情况1.检查所使用的国产化妆品是否为取得有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 2.检查所使用的国产/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3.检查所使用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号”;4.检查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5.查验所使用的化妆品的生产日期是否在批件有效期内;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卫生证书的日期是否在备案凭证或者许可批件有效期内。(二)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情况1.查验所使用的化妆品名称是否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其他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相关规定;2.查验国产化妆品标签标识内容,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编号;3.查验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示,标明原产国名或地区名、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4.查验产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5.查验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备案文号;6.国产化妆品是否有质量合格标记;7.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的说明书上是否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三)产品质量情况1.检查所使用的化妆品是否超过保质期限;2.检查所使用的化妆品是否为国家有关部门明令停止经营的产品;3.检查所使用的国产化妆品是否能提供使用批号的出厂检验报告(加盖有生产企业印章的复印件)或合格证明,所使用的进口化妆品是否使用批号的进口检验检疫证书。(四)台账管理情况1.查验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情况;是否索取供应企业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是否建立供货商档案,其中连锁美容美发单位化妆品由总部统一配送的,由总部进行进货查验,建立档案,门店可采取留存加盖化妆品生产企业和该单位总部印章的复印件或电子信息等方式备查;连锁门店自行采购的及各单体美容美发单位,应保留索证材料存档备查。2.检查是否建立化妆品进货台账(纸质或电子台帐)并如实记录;台帐记录项目应包括进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名称、供应商名称、进货数量、库存数量、进货发票或凭证单据号;台帐记录至少保存二年;查验美容美发单位是否妥善保留产品进货凭证。(五)储存条件和卫生情况1.检查美容美发场所和仓库是否保持内外整洁;是否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是否有防污染设施;2.检查是否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化妆品。(六)产品宣传情况1.检查所使用的化妆品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标注有适应症;2.检查所使用的化妆品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是否有出现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夸大宣传的词语。(七)自行生产配制化妆品情况1.检查按照化妆品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化妆品的情况。2.检查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和卫生,已经开封使用的化妆品应做好防污染措施。3.美容美发单位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检查是否存在擅自生产(灌装、分装、调制等)化妆品行为。(八)化妆品不良反应处置及上报情况1.查验美容美发单位是否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的处置和上报制度;2.美容美发单位应对发现所经营的化妆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引起人群不良反应的,是否如实记录,按照处置制度采取暂停销售使用,通知供货商及相关消费者,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