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介绍一下自己的情况:本人来日半年多,签证是3年的,跟日本的某公司签署的是正社员合同。但是,公司今天突然说让我交接一下工作1个月后回国去,回到国内的分公司去。个人认为公司是想间接辞退我,又不想交违约金。所以想请论坛里的高手帮忙分析一下,我该如何用日本的法律维权,我不怕跟日本公司撕破脸,希望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要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钱。整理一下自己的疑问:1.违约金一般是多少?2.通过法律维权之前,有什么办法能跟公司交涉要回违约金?3.如何通过日本法律维权?4.失业保险金怎么申请?5.技术签证如何转为其他签证,技术签证不能打ITアルバイト?6.我每个月都有交厚生年金保险,回国之前能不能拿到年金保险?还是回国后才能拿到?能拿到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