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回国,规定是1,你必须在现有签证到期前回日本,如果没回来,签证作废,以前的再留时间全部清零。想要再来,从中国和第一次一样,重新办过。2,如果人在日本,签证受理后就会有2个月的再留时间比如4月1号到期,2月8号回国,3月8号回日本,我想在2月7号2月7日办理更新,受理盖章后,签证暂时延长2个月,也就4月6日到期,但是在4月1日之前如果还没拿到更新许可,4月1日之后是不能离开日本国境的,不然签证作废,不接受申诉和理由书。2月8日回国,只要在4月1日之前回来,签证还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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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baby 发表于 2013-2-1 16:56 我也觉得这样比较好,只要在签证期限之前回到日本就可以了。谢谢:):):)
dabao2003 发表于 2013-2-1 16:42 想好了,还是回来递比较稳妥一点我也觉得这样比较好,只要在签证期限之前回到日本就可以了。
mini-baby 发表于 2013-2-1 13:49 回来日本之后再办不可以吗?想好了,还是回来递比较稳妥一点
回来日本之后再办不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