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don,Canada.英国在加拿大第一个殖民的村落(?),被称为森林之城亦是暴风雨走廊。距离多伦多不过两个小时的车程,冬天也同样的长达六个月之久。老实说真的不喜欢这个地方,阴雨天或者暴雪天,夏季的天空直到晚上九点外面依旧是亮堂一片,那时候的黑夜特别的短。十二小时时差的夏令时,十三小时时差的冬令时,令我不快的高中生活,总结一句便是不喜欢。为什么要说又反对?也许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上个礼拜还在兴致勃勃地想:嗯,开始学日语吧,幸亏还有近一年半的时间,对那个国家一直都是期望的。住家是中国人,江苏的算是高文化分子吧,全家移民。和我父母总是有联系,大抵都是有关我的成绩。于是啊,便有了一次促膝长谈,内容大致是关于就算要学日语也不可以放弃英语的啊;就算要去那里成绩依然重要啊!亦或者是“如果你是我们的孩子一定不会让你去那里的”爸爸说,打电话问了那里的朋友,同我讲的是近二十年那个国家的经济不景气而且没有回升的迹象;政府之间也是个很大的问题,即使99%不可能出事但是那1%依旧是家长担心的隐患。其实最重要的还是我个人的原因吧,呵,没有目标的人生真是迷茫,爸妈总是催促着快想快想你一定要知道以后要做什么现在做的事情是为了以后怎么发展balabala我不知道自己的坚持到底有没有用,我到现在也不知道未来的路是怎样的,我预估不了未来十年我可能会生活的地方的经济政治的发展,我更不可能跟在国内的父母吵闹着说我真的很像去那里。并不像放弃日语,我想坚持。梦想可能不在那个国家,但是我想坚持。未来可能会退缩,但是我会回来看看这个帖子,看看我今天在想什么,在坚持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