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ariana 于 2013-3-7 01:13 编辑 永住需要提交的过去3年的纳税证明是指哪3年?比如我要是在2013年8月去提交永住申请的话,2013年是平成25年,由于8月时已经过了6月份了,所以能够拿出平成25年度的课税证明。平成25年度的住民税纳税证明应该也能开了,不过,住民税在8月时应该还没交完,要交到明年5月。我要是提前把平成25年度的住民税都在今年7月一起交了的话,我提交平成25,24,23年度的课税证明和纳税证明可以吗?还是不需要把住民税都提前交了,提交平成25,24,23年度的课税证明和平成24,23,22年度的纳税证明就可以?不好意思,有点乱,有点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