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使馆离婚后,回国再重新登记结婚,孩子不就可以生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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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听说国内有承认,在日本的中国大使馆登记的。
我表姐是日本领的证,日本生的孩子,回中国进的户口。。。不过她是留学生,好像去大使馆开个结婚的证明就可以,
把使馆的证明拿到国内登记的地方好像就被承认了.
mikanarida 发表于 2013-3-15 20:29 在大使馆离婚后,回国再重新登记结婚,孩子不就可以生了嘛你说这个还真算是一个解决方案。
这个也可以成为问题呀。。。回去办就是了。实在不方便,回去重新领个结婚证就是了。干嘛非要在日本离婚再回国领呀。。。这个想法太有创造力了。
自己顶一下吧。。。
这样可以取小老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