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jindi 于 2013-3-16 08:35 编辑 归化申请已经要求提供年金支付记录了,你不要再想走偏门了,想当人家的人,又不想守法给人家纳税,换作你在审查官那个位置上,你怎么看这种走偏门的外国人,反正我的话,就会给你放个一年半载的,然后给你个不许可。你要考虑到,人家让守法外国人归化的目的是什么,当然就是增加国家税收,希望守法人员以后,包括以后的子女能够更多的纳税。再者,你加入人家也要履行人家的国民义务。人家的国民义务里就有纳税。为了几万日元税金这点儿小钱就唧唧歪歪睡不着觉的,混的也太差了,这样的也没必要归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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