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andie 于 2012-10-17 00:42 编辑 之前发过帖子关于双重国籍的重大误解,请妈妈们一定要看 http://www.xiaochunluntan.com/thread-2027068-1-1.html 写的太长了,有点不容易看明白。今天2012年10月16日专门去法务局和入管局再次询问孩子的国籍问题,清楚的得到答案。分享给大家,请一定多注意,不要再走弯路了。首先,简单说明一下日本各政府部分职责划分。----------------外务省--管理日本在海外的领事馆,给在日本以外的外国人发放进入日本的签证入国管理局--管理日本国内的外国人,给外国人发放停留在日本的在留许可和资格法务局--管理日本人的国籍---------这里是三个部门,完全不是一个系统 ,办理事项内容与手续的要求与也完全不同 分别是签证在留资格和国籍外国人进入日本的门票 是签证 外国人在日本生活的门票是在留资格这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东西,一定一定要注意。----------------------中日混血的孩子,如果在中国出生,上了中国的户口,同时也在日本登记了住民票,办理了“日本国籍保留”的情况下:按日本法务局的国籍理解,孩子是双重国籍,既是日本人,也是中国人,22岁时可以选择任意一个国籍。按照日本入国管理局的理解,孩子的日本国籍优先,所以无视孩子的中国国籍,孩子是日本国籍,所以不需要也不给予办理外国人的在留手续。在入国管理局的规定里,这个孩子是日本人,不是中国人。按照外务省的理解,孩子是双重国籍,既是日本人,也是中国人,所以给孩子的中国护照上发放来日本的签证。-----------------------三个不同的部门,涉及到长期在日本生活的资格办理的入国管理局时,他们事实操作上是不认可双重国籍的。所以,此情况下,孩子是不可能拿中国护照在日本长期生活。来日本后,只能以日本人身份在日本生活。这个双重国籍的不方便的地方,相信各位妈妈自己也已经体会到了。所以,再次建议,如果以后的生活重心是在中国或者说觉得以后在中国生活的可能性比较大的话,孩子出生后千万不要去日本登记户籍,就算是以后要去日本生活了,因为有日本血统也能方便的申请到在日本居住的签证。可是一但登记过日本的户籍,又曾经去日本生活过,想要再回中国生活,就相当的麻烦了。或者说是两国的生活都可来来往往的也不要登记日本国籍呀。-----------------------孩子出生以后,一定不要去日本登记住民票,将来去日本长期生活时,以中国人的身份申请在留资格就可以。 同时也不用担心孩子的日本国籍问题,日本国籍法第12条规定,海外出生日本混血孩子,三个月以内如果不在日本登记住民票,就会失去日本国籍,但是第17条继续规定,这种情况下失去日本国籍的孩子,在20岁以前,只要在日本有固定住所,就能再取得日本国籍。(不是入籍,也不是归化,就是重新取得失去的日本国籍,手续比前两种简单很多,基本是填个申请表就差不多的。)万万注意,双重国籍在实际操作上不存在,只是理论上的,只要孩子一在日本长期生活了,中国的护照就没了,也没法以中国人的身份回中国了,只能以日本人的身份回中国了。有中国户口的孩子拿日本人护照回中国,中国签证只能申请到半年,也不能在中国国内延期(因为中国的移民局一查就查到孩子有中国户口,有中国户口就发现是中国人,所以不会给签证,更要命的是,此时中国户口会被要求去注削,然后给日本护照上发签证,从此就不再是中国人了),日本护照半年就要离开中国境一次,重新申请好签证后再返回中国。如果要回中国上学的孩子,这种情况就相当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