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日本籍很多年了,我妈在中国自己生活,最近身体不是很好,年前还作了肿瘤手术,所以想让妈妈在日本跟我们一起生活,妈妈今年56岁,老公打电话去入管局把情况说明了一下,他还说自己的爸爸死的时候没有尽到作子女的责任,但是对我妈妈他想照顾到最后。。。。。。问的结果是可以申请特定活动签证,但是年龄没有到70岁,批的可能性不大,但是想试一下,老公也很积极让办,他作IT的天天加班很晚,有我妈在,他说晚上加班时也放心家里。生活费这方面她在我家时基本是我家出,我妈的钱没有用过,但是在写的时候要怎么写呢,写中国没有收入,需要我们养,写的可怜一点,还是写她有老保,还有房租收入,自己有钱,不用我们养好呀,老公让我问明白 一点,他好写。怎么写更有说服力呢。有申请过的人给点建议,谢谢了。。。。。申请成功了,俺再来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