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租的房子住了一年2个月,现在刚退掉,租的时候是0礼金0押金的,我走的时候收拾得也很干净(就跟一年前他给我的时候差不多),也没用坏任何东西,但退房前管理公司就一直问我新住所,我就觉得他们很猥琐,别人新住所你也问,管真多..然后我没告诉他们,先拖着..后来我觉得,大概就是 因为当时契约是没有押金嘛,所以之后原房子重装结算下来需要我再付多少钱的信能寄到我新家去,本来我也是愿意付的,不过后来跟老前辈一说,老前辈让我不要给他们新住址,说他们讹你三四十万也有可能,但我觉得日本人公司应该不会那么过分吧...我本来觉得一个月房租钱差不多的话 我愿意出,但三四十万的话,明显讹人我就不愿意出了,我住得那么小心 他还好意思讹我?并且听说中介之间都是信息共享的,我也怕到时候那管理公司拉我进黑名单,那我以后在别的中介都没法找房子了?那我到底要不要告诉他们我新家的住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