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桃花依旧笑春風 于 2013-3-29 22:06 编辑 从2004年中国开始实行“绿卡”制度以来,申请到中国“绿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共4752人(截至2011年底),而只去年一年入境外国人就有2700万,常住的也有60万。8年来平均每年发放的技术类绿卡只有200多张,而单是外国专家局管理的专家就有50多万人。美国每年发放12万张技术类绿卡,是中国的近500倍。投资人员“绿卡”:至少要在中国直接、连续3年投资稳定,实际缴费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美元2004年《外国人永居办法》第6条第1款第1项规定,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申办中国“绿卡”的外国籍个人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连续3年内不低于所列标准:1.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2.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3.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4.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技术人员“绿卡”: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已连续任职满4年且留累计不少于3年来中国的外籍技术人员要申请“绿卡”,需要的条件是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的人员。这类人员应已连续任职满4年,4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务院各部门或者上海市人民政府所属的科研机构或具行政管理性质、职能的事业单位;2.重点高等学校(“211工程”学校以及第一批招生录取高校);3.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4.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在“绿卡”的制约之下,无疑进一步加大了技术人员来中国的难度。每年持专家证、就业证来中国的外国人仅3万—5万。新西兰这个不到500万人口的国家,一年发出的工作签证就有18万。美国一年发出的工作签证大约80万。亲属团聚“绿卡”:移民的配偶婚姻关系满5年、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所以,中国的亲属团聚移民分为配偶移民、子女移民和亲属投靠移民3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