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十月来到东京住进一位姓潭的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他的寮于本月十五号关闭,当时时间紧迫它就把我和我室友介绍给他的一个朋友张某的寮,并收取押金每人一万 以及每人五千元的火灾保险。并且我们支付了到这个月末的房租。后来我问这寮里的其他人发现根本就没有火灾保险,问寮的管理人员也不知道有这个五千元火灾保险,我就拜托管理员与张某询问,今日张某说火灾保险的钱是你原先的房东提出的,要要钱跟他要。于是我便又打电话询问原先的寮的房东。他说根本没这回事,说他受到的钱是开寮的潜规则,就是介绍人进去得到一万好处费,但是张某是以日本会社的名义向我索要的火灾保险,这构成诈骗吗。本人来日时间短。这种事头一次经历。留学生不容易打一天工也没有五千块钱。大家看到了多帮想想主意,真的很生气。感觉他们真是中国人的悲哀!我现在想通过警察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吗。现在可以确定这五千块肯定是他套用会社名义收的。这构成诈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