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找我做代收。一次2000。就是把我家地址给他,他用我家的地址买限购品。(说都是电器产品。)因为只卖给日本人,而且一次最多一人只能买三个,所以需要大量地址。这样我把地址提供给他,他会用日本人的名义去买,然后我签收。(我可以打开验货。)然后我把货给他。(站内交货。)交货的时候要把外面的签收单撕下来。是因为用日本人名在站内交货,如果被工作人员问及会产生不必要麻烦,所以撕下来麻烦会比较少。那人是这么跟我说的。我觉得很可疑,姑且拒绝了。但是很想知道这里面是有什么猫腻?非常好奇的说……昨天刚看一帖子里说什么,如果是用盗来的信用卡买的我就是共犯什么的。(这个大批量长期买的应该不会吧?)我还考虑会是违禁品什么的,但是又说允许开箱验货……不过要把签收单撕下来什么的,又感觉很难解释。(站内交易我不是没干过,駅員才不会管这些的吧?)嗯,不明白……内幕有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