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春的兄弟姐妹,大哥大姐,阿姨叔叔,阿公阿婆! 走过,路过,经过,看到过,敬请给与解决的答案,在此先谢谢各位。 本人是名留学生,现在日本东京。委托办理离婚手续的是本人的表姐,在一年多之前已经回国,当初我表姐是和日本人结婚,以日本人配偶的身份来到日本,后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签证,在签证过期之后由于没有及时回国,之后就被入管以过期滞留给强制遣送回国。 如今本人的表姐在国内谈了一个朋友,现在他们两人打算结婚,可去办结婚证书的时候,竟然发现之前和日本人结婚手续还没离掉,、。可是当初我表姐在和他日本老公分开后,那个日本人就给他办了离婚协议书《是日本人那边单独离的》,现在那份离婚协议书也还在我表姐的手上,也去打听了一些有类似经历的人,好像是说还要拿到入管去签字然后在认证之类。所以具体怎样一个操作过程不是很清楚,希望懂的人给与详细解说,不甚感激。补充一点,关于我表姐委托我帮她办理离婚协议书的书面材料该怎么写比较好,也请大家多多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