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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死刑执行公开制度40964796

迄今为止,世界上有139个国家和地区实质上废除了死刑,占全球国家总数的70℅,其中,有94个国家和地区完全废除死刑;10个国家废除普通死刑,只有 在特定条件下才执行死刑(例如军事犯罪或战时犯罪);还有35个国家虽然保留死刑,但是在最近10年里没有执行过死刑;相应的,现在世界上保留死刑并执行 死刑的国家和地区就剩下58个。   在保留死刑的国家和地区,具体保留死刑的原因和死刑执行情况不尽相同。目前欧盟国家全部废除了死刑, 尚未废除死刑的国家主要集中在中东、北非和亚洲地区,而非洲地区之所以没有废除死刑,主要原因在于非洲地区的民俗和文化不利于废除死刑。除此之外,还有宗 教方面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非洲地区的国家有着居高的犯罪率、国内警力较弱,政治局面还不是很稳定。在西方发达国家中,还没有废除死刑的代表性 国家有美国和日本。   在日本,虽然也是受到欧洲国家和国际人权组织的指责,日本民间对保留死刑也存在争议,但是近年来,日本保留死刑的呼声不 断高涨,日本官方的民调显示,赞成死刑的日本民众超过80℅[3]。日本的死刑执行也经历了由完全公开,甚至是作为公众的娱乐节目而存在,后来发展为秘密 执行死刑,近来又公开了死刑执行的一些信息。   日本不但在死刑适用问题上采取了非常慎重的态度,在死刑执行的程序上也格外谨慎,据统计,日本 每年只有几个犯人被判处死刑,被执行死刑的数字更小。1999年,8人被判处死刑,5人被处决;2000年,14人被判处死刑,3人被处决。在20 世纪90年代初,日本曾有长达3年零4个月的时间没有处决一个死刑犯。没有执行死刑,并不表明日本社会开始宽恕死刑犯,1993年,随着在日本长期执政的自民党下台,情况便发生了根本变化。由保守党和左翼政党组成的联合政府在执政后,先后两位司法部长签署了7个犯人的死刑执行令。其中3个犯人于 1993年3月的同一日被处决,另外4个犯人于同年11月同一日被处决。日本《刑事诉讼法》第475条、第476条规定,执行死刑应在死刑的终审判决下达 后6个月以内由司法部长签发死刑执行令,签发后5日以内应当执行死刑,但是在日本的司法实践中,司法部长们很少在6个月的期限内签发死刑执行命令。 除了一些案件是因为死刑犯提出申诉或者要求赦免之外,其他6个月以上还没被执行死刑的案件是因为司法部长自身的原因而突破法定期限的,而日本的司法部长们之所以不愿意签发死刑执行的命令,更多地带有世俗功利的色彩,是为了避免受到死刑存论者的强烈批评。现在,日本大部分死刑犯从死刑判决生效到死刑的执行要等2年至5年,有时将近10年的时间。   2010年8月28日,一反秘密执行死刑的传统,日本法务省首次向新闻媒体公开了东京拘留所(东京葛饰区)内的死刑刑场,并首次允许拍照录像。这在日本国内和国际社会都引起了重大反响。   日本首次对外公布刑场的行为,在日本国内是存在很大争议的。赞成死刑执行公开的人认为,此次公开死刑执行场所是死刑执行由“秘密主义”向信息公开迈出的一 大步,是日本社会死刑制度走向透明化的重要契机,有利于普通民众了解死刑执行的信息,支持者想通过公开死刑执行信息来使日本像其他发达国家一样废除死刑, 而且主张废除或暂缓执行死刑的人认为仅公布受刑犯人的姓名等信息是远远不够的,要对死刑制度进行全面公开。反对的人则认为,信息公开会对死刑犯家属精神造成损害以及对其他死刑犯心理形成影响,而且也违反了人道主义的要求。日本政府想通过公开执行死刑给公众以强烈的感受,至于死刑的废除与否,则由公众自己判 断。    日本2010年的这次的死刑执行信息公开,仅限于公开执行的场所,并没有公开整个执行过程,也就是说,并没有让公众围观杀人,这一做法避免了对死刑犯的残 忍的羞辱,又达到了让民众了解死刑执行情况的目的。总的来说是适当而又有必要的。同时,在世界各国,死刑执行信息公开一般并不包括死刑执行场所的公开,日 本尝试公开死刑场所,是死刑信息适度公开的一个创举。有利于民众通过更加直观但又不损害死刑犯权益的方式了解死刑。原文点击:http://www.pkusky.com/html/view_6309.htm
2013-07-14 19:14:46 来自:楽しみ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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