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很急很急,帮帮我吧~谢谢了!我的人文签证是2012年11月1日开始,到2013年10月30日为期一年。但我在2012年7月份就入社了,也就是比签证上的日期早了4个月。(算不正当就职吗?)因为马上要更新签证了,打电话到本地出张所咨询需要的资料,其中一项是需要我本人的H24年的給与所得の源泉徴収票,但这张票上会标注我的我入社月份(也就是去年7月份)而且标注的工资金额也不可能只是工作2个月的数目(按照签证日期只工作了2个月,但实际6个月)请问这个給与所得の源泉徴収票可以让公司从11月份开始做吗?如果不可以的话我被入管问到为什么7月份就入社了要怎么应对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