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两个朋友有些签证上的问题,让我帮他们问一下,请问能不能给解答一下呢?谢谢1,一个朋友现在是就职签证,他想转职,但新的接收单位说要有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这三个月试用期内,不给报税,说给开试用契约书,年末开末扣税的源泉票,自己到税务局报税去,他现在是国际人文签证,请问,这样子报的税,明年签证继签什么的,在入管不会有什么问题吧?2,另一个朋友也是就职,现在打算转投资签证,请问一下,自己改成投资经营签证,或者让已归化的日本籍亲属当老板,自己当职员,哪个签证好下一些呢? (投资签证第一次基本都是一年吧?就职的话能下三年么?)3,如果用日本人当老板,他当职员的话,合同会社(有限会社?)及株式会社甚至是买取一个前一年没有营业额的公司(今年可做成250万的赢利,详见下面)。哪个签证好下一些,办这两个会社各自收费多少?4,这朋友今年三月跟他朋友合伙开了一家料理店,但由于是就职签证,所以他只是收赢利,公司全部股份500万,都是他朋友的。他朋友是投资签证(公司另有一个国际人文就职的,所以公司现在已无就职名额)现在他自己新弄个公司的话,那个料理店的一部分营业额(今年250万,明年开始每年600万)可以转到新的公司上面么?用什么方式可转。 另外维持一个职员的签证,每年需要多少营业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