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hangzhe8387 于 2013-7-16 22:24 编辑 1,所谓的统称名 法律上,将未注册的名字写入任何契约都是违法的。可是当初办理网络的时候,你们说的是无日本名字将无法注册。这是罪行12,所谓的反金最高可以反5万 ntt返还4万,服务商返还1万(如果你是学生的话)(1)如果你想拿到ntt的4万,你必须所谓的正常使用3个月。但是头3个月本来就是免费的,所以你至少需要使用6个月才有可能拿到(注意!是有可能,不是一定,因为我就没拿到),用了3月后去找你们拿反金,你们告诉我不到3个月,所以不给我。这是罪行2(2)所谓的服务商返还1万,你必须将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贴在服务商发给你的回报单上,然后申请。可是,你注册的时候使用的是所谓的统称名,跟你的实际姓名不符,所以你根本不可能拿到那1万。可是在你们这里办理网络的时候,你们却说没问题。这是罪行33,每次给你们打电话,总说ntt出了新规定,如果短期解约将不予反金。但是ntt和服务商,任何一个没交钱的话,都不可能再正常使用。所以,即使与服务商解约,也还是能拿到ntt的4万反金。你们却说只要任何一方解约,你们都不会给反金。这是欺诈。这是罪行4.4,所谓的现在中国人市场只有3家。我现在就可以给你写出5家还在做的中国人代理。你们再次说谎。这是罪行5.5,因为使用所谓的统称名所产生的任何法律问题都要有我们客户承担。我就是因为害怕出问题,所以解约了。你们为了内5万日元,让客户平白无故摊上法律问题,这是罪行6.6,你们总说中国人不交反金,所以ntt出了新规定,如果短期解约将不予反金,但(一)我给ntt打电话,ntt的人说根本没这回事。 你们再次说谎,这是罪行7(二)所谓的反金,本来就应该是算到网费里的,不存在什么反金问题。打个比方。买一个东西,你需要每月给商家10块钱,一共交10个月,总额是100.买同样的东西,商家首先告诉你每月优惠5块钱,然后你每个月交15块钱,10个月下来,同样是100块。---------所以,由于你们的欺骗,我现在必须每月交15块钱,一共交10个月,共计150。使我平白无故损失了50块钱。这是罪行8.(7)态度恶劣,诬陷客户不正常缴费。但实际,叫不叫钱,或者是否有过欠费情况,根本与你们无关。你们再次欺骗。这是罪行9(8)没有任何书面协议。擅自更改广告内容,胡编乱造契约内容。 这是罪行10(9)耽误客户的时间,最终没有解决任何问题。这是罪行11 你们不给我也无所谓了。为了这5万块我也打了不少电话,费得心思远远超过了这5万块,所幸的是,那个使用统称名的契约我已经解约,并且没欠费,不会出现任何法律问题。但是我就觉得你们总这么坑人很不像话。当初就是没时间去电器店申请,才相信你们。只怪自己一时疏忽。发这个贴的目的就是不想再看到同胞被骗。三番五次打电话给ntt,就为了这点破事,把中国人的尊严都败光了,丢不丢人?所以,请办网络的同胞们先看清这贴再去申请。具体说的是哪家中国公司,请按照广告对号入座。此贴我会每星期顶一次。直到我离开日本那一天。 我懒得骂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