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去年一年中给家里汇过两次生活费,今天我突然想起来他有没有把汇款单作为退税证明交给公司,一问人家,人家说没有,说应该不需要...可是我以前却听说过这个汇款证明是需要的。两人为此事吵了半天。他说他在年底公司给的年末调整表格里已经添了他父母和我(我目前不工作),说应该这样就可以了。可是我看他上个月的工资明细单,别说退税了,反倒是在年末调整一栏里出现了-1万多少...他又说是不是因为加班比较多,税不但不退,而且在年底还要多收...我这个气啊,什么都是凭他自己的想象,也没有个根据!想问问大家,给国内家里的汇款证明真的不需要吗?年末调整怎么丝毫没有退税回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