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事情有很多曲折,简单地说,一年半前听了中国人的某家中介的话,用假名办了个网,由于当时日语不明白,网络也不懂,是熟人介绍就请他们帮我办了。半年前,我搬家了,就得解约,但是听中介说可以不用解约,也不用付费直接走人就行。然后我就很开心。但是不停有账单来,然后我就打电话问中介,他们说随便交不交。但是我觉得有点于心不忍,就解了约,交一万多。但是没想到是两家公司,一家是ntt,一家是yahoo。后来回国了一段时间,再过来,就发现总是有以前住的地方的房东转寄过来yahoo的交费,还有一张督促状。但是期限都已经超过了一个多月,上面说如果我再不交,就什么裁判所来找人,寄到勤务先或者银行。我想请问下各位,我应该怎么做才好?1.其实我作为个人肯定不想叫这个钱。(既不是我的名字,也不是我的电话,而且一直以来的网费不像一开始中介人员说的那样低,每个月都要8000前后,经济上不想承担)2.但是又担心法律上会不会受到影响?(这时候交到哪都不知道,期限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了,现在联系的话只能将自己的信息告知对方,不是么?)3.有办网的前辈,能不能告诉我,一般情况来说,yahoo会采取什么措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