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kurumi 于 2013-10-3 11:26 编辑 首先感谢你这所有的朋友,可以这么热心的帮我出主意,回帖来解答。还有要我放宽心,不要动气。昨天有个Jm在回帖中,跟我说,要我确认一下家里的火灾地震保险里有没有損害補償保証。我突然想起,我家买房子的后,买了35年的火灾保险。这个保险老公买的,买来后我也没有确认过,也不知道内容,现在连保险证也找不到。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没想到,确认到保险,而且还有那个損害補償特約。于是马上跟受付的说明那个事件情况。今天一早,保险公司的担当者给我来电话,详细问了事情经过后,然后跟我说,这个赔偿可以从保险金里面支付。担当者还跟我说,他也认为对方停在挡道的地方,也有一定责任,要是我愿意,他们可以帮我跟对方公司交涉。我当然说好啊。然后,还跟担当说,交涉时,需要什么材料,我都可以提供。担当者跟我说,这个事我就不用操心了,由他们保险公司来负责。要是对方公司再来电话,就跟让他们说,等着,保险公司回去联系他们。我也知道保险公司也不是省油的主儿,可以少赔钱,也会尽力去交涉的。好了,就让他们去谈吧。事情到此。。。。。。。。还是没有完结!!!因为我还憋着一口气呢!!!反正有关赔偿的事,交给保险公司了。我就可以以一个住民者的分身向有关部门提出这家出租车公司因为管理不当,而且给居民带来迷惑。而且警察也处理这件事当中对外国人的态度也有问题,不是说要开奥运,要おもてなし么?!顺便问一句,对于管理交通事故的警察去哪里投诉比较好?直接打电话给他所在的警察署么?昨天下午4点班半我出去散步,又看到那家出租车公司的车停在那个公园旁,司机在里面睡觉休息。而且还不止一辆!!!当然我都把这些拍了照片,也录像了。网上查到几个条款:根据旅客自動車運送事業運送規則第21条、及び道路運送法施行規則第6条,第3项,。这2个条款,说的内容就是作为业务车的业主,也就是公司,必须给工作人员,也就是司机提供休息,仮眠、和睡眠的场所,而且还必须向有关部门提交这场所设施的书面材料。也就是说,一般公司有提供休息的地方,但司机没有去那休息的地方去休息,这个就是公司的管理失责。要是公司认可司机可以任意在道路上停车休息的话,我倒是要问问,上面2条法律放着有何用处?打算这几天天天去那公园散步,每看到一次就拍一次照片,然后集上几天的,把这照片和条款都打印下来,邮寄東京タクシーセンター的管理部门。我老公和我说,这个有可能起不了什么作用,但是我认为不去说才真的是什么作用都没有。说了,说不定,有关部部门会给那公司一个警告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