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温强 于 2013-9-23 21:35 编辑 我很纳闷,怎么那么多人讨厌菊花哥,明明是那个租房的人违约在先。那个人看好房子交了定金,几天后又毁约不租了,按道理定金是不退的,不管在哪里都是这样的。不要说还没有正式签约,就算口头承诺也是一个人信用的体现。何况那个人看好房子还交了定金,人家一直给他把房子留着。后来那个人不想租了还想要定金,这在哪里都是行不通的。我不知道菊花哥哪里错了,谁可以告诉我?难道你们都没有正确的价值观,是非对错都不分了吗?俗话说男子汉大丈夫,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为什么你们都支持那个看好房子交了定金又毁约的,没有信用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