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以来,这个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案件,几乎每天都在给报纸和网站的娱乐版面贡献话题。有人直言,此案成了全民“连续剧”,媒体、律师,编剧、参演,样样不落。而庭外的舆论战,夹杂了当下社会最为复杂的情绪:未成年人保护与个人隐私,知情权与公共利益,孰轻孰重?司法机关只有在嘈杂中保持清醒,才能作出公正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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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是马上进去吗?
09-26 10:11 【李某某获刑10年】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09:53 【法院:5名被告人强奸罪名成立】法院认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5名被告人犯强奸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5名被告行为系轮奸,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惩处。
10年?这么少?以前如果这样都可以死刑了:)
再不判要翻船了。。
本帖最后由 stock 于 2013-9-26 12:13 编辑 和我的预测完全一样十几年后,一个落魄的中年人拿着刀对着一个老妇说:从小的溺爱使我成了这样,犯大事之后,我都招了,警察跟我说判5年,你TM跳出来害我判10年!话毕,尖刀插入胸膛,只见老妇的鸡冠头晃了一下,随即倒在血泊中……
闹那么大,不判都不行。那个女人就是傻,非要出来闹,知道的人越多,越木有办法黑幕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