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ビザ(签证) 于 2013-2-15 09:24 编辑 最近又接了几个自己申请不许可客人的电话。要委托我们帮助办理再申请。这几个客人共同的特点就是,自己申请是用的资料完全没有留一分复印件。没有复印件做再申请时有两个问题,明确的不许可理由很难搞清楚。看入国管理局的不许可通知或者直接去问也可以知道不许可理由,不过不能掌握得很详细。比如A资料和B资料里写的结婚日期不一致,所以被判断为假结婚。(入国管理局只会告诉因为是假结婚)还有就是填再申请资料时容易造成和第一次写的不一致。这样入国管理局会怀疑资料的真实性。当然我也希望大家申请一次就过,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一定要留一分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