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stang 于 2013-7-15 00:34 编辑 男永驻签证 工作3年之后回国一年,当中结婚了现在带着4份结婚公正书回日本。 现在想把国内的老婆办理过来(永驻者配偶签证)1.我现在是否要带着结婚公证书和2本结婚证原本去 市役所登记?(这个也是网上看来得,说到时候要去市役所开个结婚证明的,公证书是为了原本不被市役所收掉) 2.有了公证书办理的时候是不是不用去中国大使馆,直接去入馆局就好了? 3.如果男方工作3年后回国1年再回日本工作3个月(试用期过了之后)就申请成功的几率大不大? 4.关于公证书听说有两种,一种[结婚公证],一种,应该是[结婚公证]就可以了吧? 虽然网上查了很多,不过还是想确认一下过段时间会直接电话入馆问一下 希望有经验的前辈们可以指点迷津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