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琉璃の水镜 于 2012-2-8 17:51 编辑 上周去办理的家族滞在(2人都是学生) 然后这周就寄过来一张资料提出通知书 通知书开头写了关于我的再留需要以下材料,1 关于学费生活费会怎么样,详细说明变更家族签证的理由2 老公的银行本的全部页数复印件,关于送金证明书,如有提出材料的东西以外的证明的话,请提出。另外提出打工地的在职证明以及工资明细书。3 同上(不过要求是我的这些东西)4 如果不是汇款,直接海外带来现金的话,请详细说明什么时候,带了多少钱。5 我的外国人登陆证的复印件。询问1 写什么理由比较好2 3 有过一份中国银行的汇款,银行开过海外送金证明的,不过是全英文的,不过已经交上去了。打工的在职证明好弄,工资明细怎么弄,银行里面的汇款明细可以代替么4 我之前上交的材料中,有我部分的银行明细单,已经说明了什么时候回国,然后存折相应部分有我回日本后,存入钱款的记录。申请的时候已经交过了海外送金证明,以及部分存款证明,现在还来这个通知书,是不是意味着我资金证明还不够充分啊,那我要怎么办才好。另外,听说,要求补充材料的,只要材料补充足够了,下来的可能性就会比较高 是不是这样啊,但是我觉得我材料已经很难再补充什么了啊,抚养者虽然是我老公,但是之前的很多资金证明,倒是我的证明比较多..怎么办补充内容 (2012-3-22 17:27):签证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