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发过一些关签证的帖子,得到了很多前辈们的指点,表示感谢!现在又有几个问题困惑着我,在此希望前辈们多多指教~问1:想给老婆办家属滞在,本人现在正在变更人文签证(留学转人文),因为现在还在审理中,所以打算签证下来以后再去提交家属滞在,但老婆的签证(留学签证)是到6月中旬,如果在老婆的签证到期之前我的签证还没有下来,是不是她就要先暂时回国?如果回国了,在办家族的成功几率大吗?我和我老婆刚结婚,有相关规定必须结婚多久才可以申请吗?问2:根据《问1》,如果在我的签证没有下来之前,去提交了家属滞在材料,这样的成功几率大不大?如果家属滞在签证在审理期间,就算老婆的留学签证期限到了,也可以不用回去是吗?问3:前几天根据前辈的指点,去区役所开纳税证明和课税证明!但是,工作人员告诉我,去年的要6月份以后才可以开,现在只能开前年的(2011年)!后来在开证明的时候告诉我,我之前申请了《日中租税契约》(2011年还是学生身份),所以开不出来纳税证明和课税证明,然后给我开了个证明书,粉色的(工作人员在上面用手写的给与收入金额,给与所得金额,所得控除额)! 如果拿这个证明书去代替纳税证明和课税证明的话可以吗?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