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onginwind 于 2011-11-22 13:23 编辑 俺准备以文化活动形式去日本一段时间。目前 在留,签证都拿到手了,就差动身了。由于是单位公派,国内单位要求我出具对方的邀请函。我给日本那边的教授发了封e-mail说明情况,希望能给我提供一封邀请函。可一直没得到答复(包括email)。因为发过两次email了,不好意思再问了。:)想请问小春里有经验的各位XDJMs,这个邀请函是不是必须由日本接收单位或教授提供啊,有啥固定格式吗?要不要我写一个大致格式发过去,请对方签名?:)期待大家能帮偶解答。。。急:)PS:当初申请在留资格时所用的书面材料里有一页表明是“所属机关用”的,这个能不能算作是邀请函呢。。。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