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网页http://www.shfda.gov.cn/gb/node2/node3/node253/node270/node2765/userobject1ai34106.html为保障市民保健食品化妆品消费安全,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计划开展了市售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监督抽检。抽检结果8种保健食品被检出含西布曲明、酚酞、西地那非、他达拉非、伐地那非等违禁药物成分(附件1),5种祛痘类化妆品被检出含有甲硝唑、氧氟沙星等抗菌药物成份(附件2)。查获的违法保健食品、化妆品已被没收,经营违禁产品的单位已受到查处。日前,市食药监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认真进行自查,发现违法批次产品的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得隐匿或擅自退货;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产品应立即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予以严处,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化妆品是以清洁、护肤、美容和修饰等为目的化工产品,不具有治疗作用。消费者在皮肤发生病变时,应及时去正规医院诊治。消费者切不可轻信部分违法商家对于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虚假夸大和治疗疾病的宣传。消费者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da.gov.cn)查询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相关信息。如发现违法产品,可拨打12331举报。 知识链接:西地那非、他达拉非、伐地那非主要用于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酚酞作为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便秘,上述药物均为处方药,必须凭医师的处方购买。西布曲明有抑制食欲的作用,但有血压升高、肝功能异常等危害严重的副作用,已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上述药物成分添加在保健食品中均属违法行为。个别生产企业为使化妆品祛痘效果好、起效快,在产品中违法添加甲硝唑、氧氟沙星等抗菌药物,消费者如使用了含抗菌药物的产品,虽然短期内祛痘效果显著,但长期使用会引起皮肤过敏,甚至是难以治愈的耐药性皮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