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花事了 于 2013-5-8 22:09 编辑 邀请人所需准备材料的资料里面(邀请人是我),第三项住民票那一项后面写的“外籍人士在记载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外籍人士除「住民票コード」以外的记载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那我去市役所开的时候应该跟他说一下是为了办探亲签证用的哦? 第六项能佐证渡航目的的材料(根据需要)后面注明的 “医院的诊断书、结婚典礼的预约票、考试受验票的复印件等。”,我一个也不是啊,就是单纯的让姐姐来日本玩,那应该准备什么材料还是这项省略?:)还有,滞在予定表里面要写大概的年月日吧,如果从现在开始算我把我的资料寄回国然后我姐马上拿去交,这个预定表开始的日期写6月1号不知道行不行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