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关西大学的硕士一年生,9月2日,提交的再留申请资料。十天后我收到入管让我补交资料的信函,就按上面补齐了资料于9月16日提交。28日早上我收到我自己写的那个信封以为在留下来了,打开后是不交付通知书,我都崩溃了。不发给理由如下(要件) 申請に係る活動が「家族滞在」の在留資格に係る出入国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別表第一の下欄に定められている活動に該当することは認められません。(理由) 「留学」の在留資格をもって在留する者の扶養を受けて生活するとは認められません。我提出了我银行存的160万日元,还有国内账户10万人民币的存款证明。包括自己来源的父母收入证明。另外,我们研究科一个月6万日的给付金,以及获得的2个年额均为29万日的奖学金都提交证明书。他们根本没有理由以我的经济实力不够拒绝我。关于结婚经委的我也写的不少。以上提交的东西还全都是真的,无一编造。我就纳闷了,是不是因为钓鱼岛事件,日本人成心的啊? 另外,和不交付通知书一起寄来一张纸说可以 提出 取消诉讼。请问各位大神,这个诉讼提出了是不是还有戏啊。我都快崩溃了,真的不想和妻子再分离两地了。我想知道她是不是真的过不来了。急切盼望有被拒但最后又成功的朋友来解疑。 三鞠躬。 我要不是学业未成,才不多呆小日本肮脏的土地一天!